冠城鐘錶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
冠城鐘錶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註冊辦事處
本集團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瑞士、英國、列支敦士登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於本年度,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
或經修訂準則、修訂及詮釋(「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該等準則與本集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分類及香港詮釋第5(2020)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分類及香港詮釋第5 (2020)號財務
該等修訂闡明,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乃基於報告期末存在的權利,並訂明,
告期末遵守契諾,則權利即告存在。該等修訂亦引入「結算」的定義,以明確結算是
定的營運方式所需的地點及狀況時產生的項目的所得款項。相反,出售該等項目的
該等修訂訂明,「履行合約的成本」包括「與合約直接有關的成本」。與合約直接有關
的成本可以是履行該合約的增量成本(如直接勞工及材料)或與履行合約直接有關的
其他成本的分配(如履行合約所使用的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的折舊費用的分配)。
新訂準則確立確認、計量、呈列及披露保險合約的原則,並取代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4號保險合約。該準則概述了一個一般模型,該模型就有直接參與特徵的保險合
約作出修訂,稱為可變收費方法。倘若干一般模型的標準透過使用保費分攤法計量
該等修訂更新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使其參考經修訂二零一八年財務報告的
則第37號釐定於收購日期是否因過往事件而存在現有義務。對於香港(國際財務報
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1號徵款範圍內的徵款,收購方應用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
釋委員會)-詮釋第21號以釐定導致支付徵款責任的責任事件是否已於收購日期發
生。該等修訂亦增添一項明確聲明,即收購方不會確認在業務合併中收購的或然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
業的權益為限在損益中確認。同樣地,將任何前附屬公司(已成為聯營公司或合營
企業)的保留權益按公平值重新計量而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僅以非關聯投資者
項額外的可行權宜方法,允許實體選擇不將租金寬免按修訂入賬,為承租人就因新
負債以反映經修訂代價,而租賃負債變動之影響將錄作使用權資產。通過應用可行
權宜方法,本集團無需釐定經修訂貼現率,而租賃負債變動之影響在觸發租金寬免
該等修訂解決因利率基準改革(「改革」)而導致公司以替代基準利率取代舊利率基
告準則第1號第D16(a)段的附屬公司根據母公司過渡至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日
「10%」測試所包括的費用,以評估是否終止確認金融負債,並解釋僅實體與貸
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以下統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綜合財
務報表亦包括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能達成有關協議當中一項財務約定事項,有關銀
行借款的未償還本金約為784,630,000港元。因此,上述銀行借款即時到期並須應貸
綜合財務報表獲批准刊發前就未達成財務約定的餘下結餘732,630,000港元向本集團
運時,已進行適當而認真的評估本集團的未來的流動資金及財務表現,以及考慮可
建議出售附屬公司所得款項,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擁有充足的營運資金,可滿足
綜合財務報表以本公司功能貨幣港元(「港元」)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額均已
主要營運決策者(即執行董事)已將本集團產品及服務類別分為以下多個經營分類:
未分配公司收入及支出主要包括來自交易組合投資及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
融資產之股息收入、交易組合投資公平值變動之收益或虧損、遊艇減值及概不直接歸屬
於任何經營分類業務活動之本集團總部其他公司收入及支出。其他公司支出主要包括用
本集團來自外界客戶之收入及非流動資產(金融資產及遞延稅項資產除外)按以下地區劃
鐘錶及時計產品以及物業投資分類的收入地區以客戶所在地點為準,而銀行及金融業務
分類的收入地區以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經營所在地為準。商譽及無形資產以
本集團客戶眾多,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任何來自
就銀行及金融業務而言,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淨額、服務費及佣金收入淨額以及交易
5(a)、5(b)、5(c)及5(d))。就非銀行及金融業務而言,收入主要指扣除退貨及貿易
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為若干附屬公司計提香
稅,預扣稅包括來自中國物業之租金收入及產生自中國註冊成立公司之股息收入。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股息(二零一九年:無)。
除若干客戶須預先付款外,本集團與其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客戶訂立之買賣條款主要為
記賬方式。主要客戶一般可獲一至六個月(二零一九年:一至六個月)之信貸期。客戶之信
貸期由管理層根據行業慣例並考慮客戶之信譽釐定。鑒於上述事項及本集團應收賬款涉
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扣除撥備)按照發票日期於報告日之賬齡分析如
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產生之應付賬款之信貸期根據與不同供應商協定之條款而變。鐘錶
817,702,000港元)的銀團貸款。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本集團與銀團銀
根據載於貸款協議之計劃還款日期,且不計及按要求償付條款之影響。借貸須按下
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賬面值為13,484,000港元之若干應收賬
之條文,而不論本集團是否已遵守契諾及符合計劃償付責任。於一年後到期償付之
借貸部分包含按要求償付條文,且預期於一年內結付。銀行透支及銀行借貸賬面值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能達成有關協議當中一項財務約定事項,有關借款
的未償還本金約為784,630,000港元。因此,從會計角度,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應付保證金貸款。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保。應付保證金貸款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
交易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之公
行政費用)約為1,278,86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司珠海羅西尼錶業有限公司(「羅西尼」)錄得收入579,647,000港元,較二零
度之銷售收入由二零一九年371,957,000港元減少至236,552,000港元,其貢獻
Dreyfuss Group Limited(「帝福時集團」)合共產生之收入及除稅後虧損淨額
銀行」或「該銀行」)及其附屬公司(「富地集團」)的收入為346,724,000港元,較
入淨額由二零一九年2,330萬瑞士法郎下降至二零二零年1,550萬瑞士法郎。
該銀行營業開支較上一年度上升3.7%至3,150萬瑞士法郎,部份由於員工成
一個遵循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的綜合投資程序組合「BENDURA
公司擁有人應佔除稅後純利10,905,000港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信亨証券有限公司(「信亨証券」)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
初的1,024萬美元增加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1,249萬美元。穩定
杉資產的在管資產總額約為18,720,000美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資產為470,794,000港元。其中於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冠城大通」)權益股
份之上市股本投資為131,636,000港元。冠城大通為一間於上海證券交易所
於4.45港元)下跌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人民幣3.65元(相當於
元,即88,150,000股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市價為每股3.78港元之股
之投資產生公平值變動收益淨額51,127,000港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本公司來自閩信之股息收入為8,815,000港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貢獻溢利2,067,000美元,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貢
值未變現虧損約為432,165美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變現收益
元)及股東權益4,418,679,000港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0,833,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無)的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的
總資產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21,385,195,000港元,較二零一九年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投資包括(a)交易組合投資80,310,000港元;
(d)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融資產470,794,000港元(「投資」)。
衍生金融資產29,224,000港元包括由富地銀行進行之遠期及期權合約。
(d)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之其他金融資產470,794,000港元
總負債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16,648,968,000港元,較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4,936,192,000港元有所減少,主要歸因於應付客戶款項
達經濟體(如澳洲及新西蘭)的中央銀行及新興經濟體(如印度)亦採取非常規措
儘管並非100%證明有效,自二零二一年一月起在發達國家開始進行注射。到二
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謹定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
月二十八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
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
企業管治守則第E.1.2條規定董事會(「董事會」)主席應出席本公司之股東週
(「標準守則」)作為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買賣之操守準則。本公司向全體董事會
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閱項目準則》或《香港核